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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2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黑教财函[2024]93号)要求,开展滋蕙计划,资助中西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现将做好我校项目执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学院中职应届毕业,通过普通高考、高职单招、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原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3+2”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不包含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即高职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滋蕙计划优先资助下列学生: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工作程序

1.组织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相关贫困材料等。

2.审核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重点关注家庭经济是否切实困难、相关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无误等。

3.公示审核通过名单。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

4.资助名单报送。请各系于8月30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5.拨付资金。基金会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后,分批次将资金拨付至受助学生账户,拨付失败的账户信息,无法核实准确信息的,需申请废弃,由基金会取消其资格,不予资助。

 

附件:《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4年7月12日                  

附件: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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